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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公告

日期:2020-08-13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0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0〕28号)要求,现就我省实施2020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实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根据告知承诺制要求,报考人员需承诺填报的信息(包括个人联系方式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确认本人符合考试报名条件,承担不实承诺的相关责任,并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我们将按照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的相关要求,对报考人员实施全程社会监督和加强全面管理,严格核查报名材料,加强对虚假承诺的惩戒;对资格核查不通过的人员将作出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若报考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即按照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对虚假承诺的处理:

 (1)给予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且不退还已缴费用。

 (2)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的失信人员将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联合惩戒,并视情况向社会公布,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

 (3)报考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在考试组织实施各环节,请认真遵守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规定,具体防疫要求请持续关注陕西人事考试网相关公告。为减少报考人员跨地域流动造成疫情防控压力和防范有组织的跨地域团伙考试作弊行为,要求报考人员应在工作地、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考试中将以零容忍的态度,对有组织、高科技作弊及替考等行为予以严厉打击,严格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确保考试安全。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11月7日  上午9:00-11:30   消防安全技术实务

             下午14:00-16:30  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

11月8日  上午9:00-12:00   消防安全案例分析

全省考试地点统一设在西安地区。

三、报名条件

报名条件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关于印发〈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和〈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56号)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见附件1)。 报考条件中,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是指消防技术咨询与消防安全评估、消防安全管理与消防技术培训、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消防安全监测与检查、火灾事故技术分析等消防技术工作;学历、学位是指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学位,包括参加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电大开放教育、网络远程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所取得的学历、学位等。工作年限、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年限可累计,计算截止日期为考试当年度的12月31日。

四、报名时间及流程

 按照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有关规定及要求,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限内,按照要求进行网上注册、报名、缴费。

(一)报名工作各时间点

注册报名时间:8月13日至20日17:00;

失信人员现场核查时间:8月19日至20日17:00(节假日除外);

网上缴费时间:8月13日至21日17:00止。

(二)网上注册

报考人员应及早注册或完善注册信息,报考前需认真阅读报考须知和报考条件说明,认真阅读本公告,了解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个人情况,按系统提示(应选择陕西省)填写信息,完成注册。

报名网址: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限内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网上报名”栏目进行报名。首次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的报考人员须先进行网上注册,填报个人身份信息、上传经照片审核工具处理的本人半年内白底证件照片(未经审核工具处理的照片,系统无法识别,将影响后续报名操作)。以往已在中国人事考试网报名平台注册过的报考人员不得更换照片考试合格后,报考人员网上注册报名时所上传的照片,将直接用于制作资格证书,一经确认不得修改。

实行告知承诺制后,首次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前完成用户注册,已注册的报考人员不需重新注册,可根据提示补充完善相关注册信息。网上报名系统将对身份信息、学历学位等注册信息进行在线核验,提交注册信息24小时后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查询核验结果,如有未完成核验的项目,选择考试报名时会有相应的提示信息,须待核验完成后方可报名。

注册时身份信息和学历学位信息在线核验结果为“核验通过”的报考人员,即可进入报名环节。

注册时身份信息和学历学位信息在线核验结果为“无法核验”和“核验不通过”的应试人员,可继续填写报名信息,并根据系统提示,上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或国外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彩色图片,方可继续报名流程。

(三)网上报名

报考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按照报名系统提示完成报名。

报考级别为的免一科人员,须根据报名系统提示上传符合免试条件的评聘高级工程师技术职务或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或者勘察设计各专业注册工程师资格证书原件彩色图片,按照报名系统提示完成报名。

如因个人上传图片模糊不清或上传错误等原因,导致无法取得考试资格或考后合格成绩无效等后果,责任自负。

失信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核查。现场核查地址:西安市建设东路3号人社厅1号办公楼一层考务大厅,对外工作时间: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节假日除外。

失信人员现场审查提供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表》1份;

(4)评聘高级工程师技术职务或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或者勘察设计各专业注册工程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符合免一科的报考人员提供)。

报考人员必须认真核对报名信息,缴费确认后不可修改。报考人员应保存好个人注册用户名及密码,以免影响后续报名工作。

(四)资格审核

本次考试采取考后资格审核,即对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将在合格标准公布后一周内进行考后资格审核,资格审核不通过人员将取消其合格成绩,并在门户网站上发布相关公告,请应试人员及时关注公告内容,否则后果自负。

(五)网上缴费确认

报考人员缴费确认工作统一在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进行。经缴费确认后的报名信息原则上不可更改。若确需更改的,需本人携带身份证到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申请删除原报考信息后,重新报名、缴费,不退还原缴纳费用。

未在规定时限内缴费确认者,视为放弃本次考试。

  (六)收费标准

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部分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陕人社函〔2018〕408号)规定,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客观题每人每科55元,主观题每人每科59元。

需要开具发票的报考人员,请于2020年11月13日前到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开取发票。

(七)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于考试前7日内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五、有关事项说明

(一)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设消防安全技术实务(客观题)、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客观题)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主观题)3个科目。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报考人员,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1科)的报考人员,必须在2个连续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客观题科目在答题卡上作答。

消防安全案例分析为主观题科目,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参加考试时务必注意:

①答题前必须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

②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③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二)应试人员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开考5分钟后禁止入场。

(三)应试人员参加考试时可携带的文件仅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和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备有草稿纸,考后收回。除规定可携带的文具外,严禁将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设备(包括带有通讯和存储功能的手表)、与考试相关的资料等物品带至座位,否则按违纪处理。 

(四)考试结束后,将采用技术手段甄别雷同试卷,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1号令),给予其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并视具体情形按照规定做出相应处理,同时向所在单位通报。

(五)应试人员应考时要认真阅读考试须知,按照要求准确、完整填写姓名、准考证号、试卷代码等信息,否则按0分处理。

(六)应试人员提交的个人联系方式信息(包括手机号码、电子邮箱、详细通信地址等),将作为本考试文书(包括但不限于各种通知、告知、处理决定等)经本人确认可收悉的送达地址。相关文书发送至送达地址,即视为送达。个人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须及时登录报名系统修改联系方式信息。

(七)由于客观题阅卷工作采用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除了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

(八)考试结束后,将根据违纪事实,在陕西省人事考试网和陕西人事考试中心公众微信号发布该项考试违纪情况公告,请应试人员及时查看,并请社会进行监督。

(九)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是官方网络报名平台,陕西人事考试网(www.sxrsks.cn)是官方公告发布平台。同时,请广大报考人员关注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公众微信号sxrskswx,及时获取考试和办证资讯。

考务咨询电话:029-89530805,029-89538291。

接听时间:8:30-11:30,14:00-17:00,节假日除外。

(十)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大纲及考试用书有关事宜请与中国人事出版社联系或见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http://rsks.class. com.cn)。


附件:1.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2.消防工程相关专业新旧对照表


                                                                                                         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

                                                                                                            2020年8月12日





附件1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摘自《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

(人社部发〔2012〕26号)

第十一条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之一的,均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

第十二条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一)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4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见附件3,下同)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7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5年。

(二)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4年。

(三)取得含消防工程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

(四)取得消防工程专业硕士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硕士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

(五)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博士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博士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

(六)取得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其工作年限和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年限均相应增加1年。



摘自《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

(人社部发〔2012〕56号)

第六条  符合《暂行规定》中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并具备下列一项条件的,可免试《消防安全技术实务》科目,只参加《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一)2011年12月31日前,评聘高级工程师技术职务的;
  (二)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或者勘察设计各专业注册工程师资格证书的。



附件2   

消防工程相关专业新旧对照表

专业 划分

专业名称(版)

旧专业名称(98年前)

工学类相关专业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电子信息工程;
通信工程;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高电压与绝缘技术;
电气技术(部分);电机电器及其控制;
光源与照明;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电子工程;应用电子技术;
信息工程;广播电视工程;
电子信息工程;无线电技术与信息系统;
电子与信息技术;公共安全图像技术;
通信工程;计算机通信;

计算机及应用;计算机软件;
软件工程。

建筑学;
城市规划;
土木工程;
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
给水排水工程。

建筑学;城市规划;
城镇建设(部分);总图设计与运输工程(部分);
矿井建设;建筑工程;
城镇建设(部分);交通土建工程;
工业设备安装工程;涉外建筑工程;
土木工程;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
城市燃气工程;供热空调与燃气工程;
给水排水工程。

安全工程

矿山通风与安全;安全工程。

化学工程与工艺

化学工程;化工工艺;
工业分析;化学工程与工艺。

管理学类相关专业

管理科学;
工业工程;
工程管理。

管理科学;系统工程(部分);
工业工程;管理工程(部分);
涉外建筑工程营造与管理;国际工程管理。

  注:表中“专业名称”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高等教育司1998年颁布的《普通高等

  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中规定的专业名称;“旧专业名称”指1998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颁布前各院校所采用的专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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